专利(patent),从字面上是指专有的权利和利益。
“专利”一词来源于拉丁语Litterae patentes,意为公开的信件或公共文献,是中世纪的君主用来颁布某种特权的证明,后来指英国国王亲自签署的独占权利证书。
在现代,专利一般是由代表若干国家的区域性组织根据申请而颁发的一种文件,这种文件记载了发明创造的内容,并且在一定时期内产生这样一种法律状态,即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在一般情况下他人只有经专利权人许可才能予以实施。
在我国,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
专利文献作为技术信息有效的载体,囊括了全球90%以上的技术情报,相比一般技术刊物所提供的信息早5-6年,而且70%-80%发明创造只通过专利文献公开,并不见诸于其他科技文献,相对于其他文献形式,专利更具有新颖、实用的特征。可见,专利文献是世界上的技术信息源,美国专利,另据实证统计分析,专利文献包含了世界科技技术信息的90%-95%。
存误区:知识产权不等于法务工作
“经常有客户问我,为什么一天都找不到你,打电话你也不接。我说在开战略会。他说你一个搞法务工作的,为什么要参与。我会告诉他,我不是搞法务工作的,美国专利外观专利,我是搞知识产权工作的,我之所以要参与其中,是因为要确保知识产权能够匹配公司的商业诉求和战略发展。”
申楠指出,只是重视知识产权还远远不够,企业还必须对知识产权有科学而深刻的认识,推出并落实适合企业自身的知识产权战略,而且要持续不断地进行创新投入。
他表示,现在很多人对于知识产权工作的认识不够,认为其就是法务工作,其实不然,知识产权工作必须和企业的经营、产品、市场和战略等“绑在一起”,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的价值,规避发展风险。
为此,中兴通讯设立了知识产权战略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其中,战略委员会由公司总裁担任主席,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部门都有代表参与其中,共同作出知识产权相关的战略决策;专家委员会则是一个开放性的组织,邀请公司内外的专家参与知识产权的相关评议审议工作,共同分析讨论知识产权相关的实际问题。
申楠介绍说,中兴通讯还制定了详细而具体的知识产权战略,并且始终坚定地将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作为企业发展的核心战略。
结合信息通信业的竞争态势以及自身实力,中兴通讯规划制定了知识产权三步走战略,即经过知识产权防御、攻守兼备和开放式竞争三大阶段,分步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在公司的落实及优化,支撑公司“商务-技术-知识产权”三位一体的竞争模式,助力公司的国际化市场竞争。同时,美国专利保护期,中兴通讯还建立了从决策层到管理层再到执行层的知识产权管理组织。
目前,中兴通讯知识产权业务模块覆盖了知识产权储备、运营、风控和竞争4大业务方向。中兴通讯的知识产权业务已经实现了向企业采购、物流、市场、研发和销售等主要经营业务流程的嵌入,形成了覆盖公司各个层级和部门的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制定并有效地实施了完备的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制度和相关考核奖励机制。
大力推进自主创新是增强知识产权实力的根本性举措。中兴通讯每年坚持将10%的营收用于研发创新,2015年甚至拿出了15%的营收用于高端产业研发,2015年以122亿元的研发投入居国内上市公司首位,2016年以19亿美元的研发投入闯入全球创新企业70强及全球ICT企业50强。
近六年,中兴通讯研发投入已超过了500亿元,在美国、法国、瑞典、印度和中国等地共设立了20个全球研发中心,3万余名国内外研发人员在从事着自主创新工作,为公司知识产权源源不断地输送养分。
新角色:从“被动挨打”到“制定规则” 在战略、资金等配套资源的支持下,中兴通讯在知识产权领域收获了累累硕果。2016年3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公报显示,中兴通讯居2015年全球企业专利申请量的第三位,总数达2155件。这是中兴通讯连续第6年专利申请量位居全球前三(2010年、2013年居第二,2011年、2012年蝉联,2014年第三),是中国连续6年获此成绩的企业。截至目前,中兴通讯累计获得中国专利奖7金31优,位居ICT行业榜首。 申楠表示,经过多年的辛勤耕耘,中兴通讯走过了知识产权防御阶段(2009年之前)和知识产权攻守兼备阶段(2009年~2013年),已经步入了知识产权开放式竞争阶段(2014年以后)。“现在我们不仅重视专利的数量,更重视专利的质量。以前我们是‘被动挨打’,现在我们开始引导规则的制定。” 申楠指出,“在大力推进自主创新、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的同时,只有求同存异开展合作及合理竞争,中国企业才能真正实现在全球市场的健康及高速发展。” 正如中兴通讯在做的,中国企业在创新道路上应不断优化全球化专利布局,加强专利申请、技术研发和市场需求的契合度,形成严密高效的专利保护网。企业还可借助专业的数据情报工具,掌握全球知识产权数据、了解侵权诉讼案例,来规避市场知识产权风险。 智慧芽,基于全球知识产权大数据,为企业提供的技术信息,追踪竞争企业专利情报,同时帮助企业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助力创新研发。产品受到美国NASA、欧莱雅、小米、百度等3000家客户青睐,你想试试吗?
申请专利的十大误区
误区3:专利产品的改进不需再申请专利。
有部分发明人认为申请了一项专利后,就可“高枕无忧”,从而忽视了后期的继续研发工作,即使开发出了新产品或有了新改进,美国专利在中国申请,也不再申请专利。这种错误认识的后果不异于未申请专利。
因为当他人对该产品有了改进并申请了专利,反过来就限制了原专利权人产品的更新换代,这就会导致原专利权人不经意间反而变成了侵权人。此时,原专利权人就丧失了自己的知识产权。
误区4:一项技术成果只能申请一类专利。
有部分发明人认为一项技术成果一次只能申请一类专利,即只能申请发明专利或只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只能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类型有三类: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设计专利,一项产品发明可同时申请多种专利,技术方案也可以同时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批得快,可尽快获得相应保护,通常需1年左右时间;发明专利则通常需2~5年审查批准时间。随着国家对知识产权程度的提高,专利审查批准的时间也相对缩短。
从近两年的审查情况看,新型专利通常10个月左右即可shouquan;发明专利则需1年半左右。因此,对于一些重要的产品发明,若发明人只申请了发明专利,而此时他人“双管齐下”,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那么他将先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拥有了产品的专利权。发明人若使用该产品,反而构成了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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